综合公告

关于征集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校史资料、照片影像和实物的通知

来源:宣传部责任编辑:李启涛终审:闯垒发布时间:2026-03-19浏览次数:10

全校师生员工、离退休同志、广大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:

  为迎接2028年建校70周年华诞,加快推进密山校区校史馆建设,全面展示学校厚重办学历程与辉煌成就,现面向全校师生员工、离退休老同志、广大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,广泛征集校史资料、照片影像及实物。

  一张老照片,凝固峥嵘岁月;一件旧器物,镌刻奋斗足迹。它们是学校扎根黑土、薪火相传的历史见证,是北大荒精神的生动载体,更是全体八一农大人情感的归依与精神的灯塔。诚邀您参与征集,让珍藏的记忆汇入校史长河,共同为七秩校庆献礼,为后人留存宝贵精神财富,让八一农大的故事在时光中永续流传。

  一、征集时间

  2026年3月19日至2026年4月18日。

  二、征集内容

  (一)文字文本类

  1.校史档案与公务文献:

  (1)反映学校历史沿革、筹建更名、重大事件、重点建设等关键节点的官方批文、文件、报告、信函、会议记录、笔记等;

  (2)上级领导、社会知名人士及重要嘉宾来校视察、访问、调研时的题词、留言簿、讲话稿、照片、媒体报道等。

  2.教学科研与出版物:

  (1)学校各个历史时期编印的校刊、学报、教材、教学大纲、专著、译著、讲义(含油印本、刻印本);

  (2)师生自办的刊物、纪念册、社团报纸等反映校园生活的印刷品。

  3.人物风采与回忆记述:

  (1)历任校领导、教师、职工及校友的个人照片、聘任书、证书、获奖材料等;

  (2)对学校发展产生重要影响的人物(如名师、杰出校友)的文稿、信函、著作、传记、媒体报道;

  (3)师生员工撰写的关于在校学习、工作、生活的回忆录、故事、轶事;

  (4)各类原创文艺作品,如诗词、散文、书法、绘画等,尤其是反映学校重要事件或成果的作品;

  (5)教学过程中产生的实物,如教案、讲义手稿、试卷、作业本等。

  4.其他史料与实物:

  不属于以上三类,但具有历史或纪念意义的各类文本资料及实物。

  (二)照片影像类

  1.校园风光与建筑变迁:

  反映学校不同时期校容校貌的照片或影像,如校门、教学楼、实验楼、图书馆、宿舍、运动场、校园景观等,以及反映学校历史渊源及沿革的场景。

  2.教学科研与实践纪实:

  记录学校各时期师生教学课堂、实验实习、科研活动、社会实践、学术讲座、社会服务等场景,以及师生在教学科研中取得成果的图片或影像。

  3.师生日常与文体活动:

  展现教职工和学生日常工作、学习、生活的照片,如文艺演出、运动会、社团活动、班级合影、宿舍生活、课余交流等。

  4.重大事件与对外交流:

  与学校发展密切相关的重大事件、重要会议、庆典活动,以及上级领导视察、外宾来访、中央及省部领导接见师生校友等的照片或影像。

  5.校友风采与毕业留念:

  杰出校友在工作岗位、社会活动中的照片,校友在校期间的个人照片或合影;各时期毕业生合影、毕业纪念册、毕业周年聚会照片等。

  6.历史沿革与荣誉成果:

  记录学校发展历程的新闻报道、纪录片;历任校领导照片、领导班子合影;学校及师生获得省(部)级以上表彰的图片或影像;反映学校特色工作、重点工作及重要事件的影像资料。

  7.其他:

  其他具有展示价值的照片、影像资料。

  (三)实物类

  1.徽章证件与荣誉成果:

  (1)学校各时期使用的校徽、纪念章、校牌、印章,以及师生的工作证、学生证、录取通知书、毕业证、聘书等;

  (2)学校、团体或个人获得的省部级以上奖状、证书、奖牌、奖杯、锦旗等;

  (3)师生参加国内外重大活动的实物材料,以及反映校友在工作岗位上取得重要成就的事迹材料、报道、荣誉证书等。

  2.教学科研与文献资料:

  (1)各时期的教案、教材、教具、实验仪器、科研设备模型、手绘图稿、成绩单、课堂笔记等;

  (2)学校早期的文件、通知、简报、校报、校刊、宣传册、招生海报,以及校园地形图、平面图、建筑模型、规划图等;

  (3)杰出校友编撰的著作、教材、自传等。

  3.校园生活与日常用品:

  (1)师生使用的校服、院服、饭票、水票、粮票、澡票、社团徽章、劳动工具、生活用品等;

  (2)毕业纪念册、同学录、师生间赠言、通信录等。

  4.艺术作品与创作:

  (1)学校师生及校友创作的绘画、书法、篆刻、摄影、曲谱、模型、手工艺术品等;

  (2)其他能够体现师生才华和学校艺术氛围的原创作品。

  5.校友名家与历史印记:

  (1)学校名家名师、优秀校友的手稿、书信、日记、个人用品等;

  (2)学校校友赠予学校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实物;

(3)具有历史印记的办公家具、工作生活用品。

  6.其他类:

  不属于上述类别,其能够反映学校历史变迁的实物和档案资料。

  三、征集方式

  (一)捐赠

  持有人自愿将校史实物或档案资料无偿捐赠给学校的,学校校史馆将登记造册,永久保存。校史馆向捐赠者颁发捐赠证书,捐赠者对其捐赠物品享有优先使用权。

  (二)复印保存

  持有人如有意自行保存原件,可委托学校进行数字化扫描、复印或仿制。复制完成后,学校将原件完好归还持有人;持有人也可直接向学校提供复制件。

  (三)代管寄存

  持有人如有意保留物品原件,可经双方协商签订寄存协议,将档案资料委托学校校史馆代管。学校负责寄存物品的妥善保管,在征得持有人同意后,我校可进行展出或利用。寄存物品所有权仍归持有人所有。

  四、征集说明

  1.凡提交校史资料、照片影像,请附简要文字说明,注明时间、地点、事由、主要人物姓名、职务及简要情况介绍,以便学校登记和展出时参考。

  2.确保所提交物件的真实性。若为复制品或仿制品,请务必注明。

  3.请勿提交涉及国家秘密、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等敏感内容的资料。如有特殊要求,请提前与学校沟通说明。

  4.应征物品应无权属纠纷,无侵犯他人肖像权、著作权、名誉权等合法权益的情形。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由提供者承担。

  5.学校对征集到的物品进行统一登记,并根据实际需要和保存条件进行遴选、展出或存档。未被选用的物品,学校将告知提供者并协商后续处理方式。

  6.学校将根据征集方式(捐赠、复制、寄存)与提供者协商确定具体权责,并签订相应协议。寄存物品的所有权仍归提供者所有,学校未经同意不得处置或他用。

  7.学校可根据需要对征集物品进行数字化处理、展览陈列、宣传推广等合理使用。如有特殊限制(如仅供存档不作展出),请提供者提前说明。

  8.学校对征集物品的使用将遵循公益、展示、研究原则,不用于商业营利目的。

  9.参与征集即视为同意本说明各项条款。在法律许可范围内,学校对本次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。

  10.本次集中征集活动截止后,仍有捐赠意愿的,可在工作日联系学校党委宣传部商定具体事宜。

  五、提交方式

  请将相关校史资料(实物、照片、影像、文献等)提交至学校党委宣传部。具体联系方式如下:

  联系人:李老师

  联系电话:0459-6819033;18745956932

  电子邮箱:byndxwzx@163.com

  邮寄地址: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新风路5号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党委宣传部 李老师(收)

  邮政编码:163000

  提交说明:

  实物可通过信函或快递邮寄(建议选择快递到付)。寄送前可电话告知工作人员,以便及时查收。邮寄时请务必注明寄件人姓名、详细通讯地址、联系电话、是否捐赠,以及其他特殊保管要求(如是否需原物退回、是否仅供存档等)。

  电子文件可直接发送至上述邮箱。图片格式建议为JPG,视频格式建议为MP4,文件较大时可打包压缩或提供网盘下载链接。邮件主题请注明“校史资料征集”,正文中附上提供者信息及简要说明。

  如资料不便寄送(如珍贵实物、大件物品等),可电话联系工作人员,协商登门领取事宜。

  所征集资料请附《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校史资料、照片影像和实物征集信息表》(详见附件),包括:时间、地点、主要人物及反映内容等。

  除此次集中征集外,学校还常态化接收各类展品捐赠。如有疑问,欢迎来电咨询。感谢您对学校校史工作的支持!

 

附件: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校史资料、照片影像和实物征集信息表.docx

 

 

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党委宣传部

2026年3月1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