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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奋进农大】我校成功遴选为黑龙江省2022年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“头雁”项目培育机构

来源:应用继教学院责任编辑:终审:刘孟野发布时间:2022-07-21浏览次数:1100

  714日,黑龙江省财政厅下发《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“头雁”项目资金的通知》(黑财指(农)〔2022269 号),我校成功遴选为黑龙江省2022年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“头雁”项目培育机构,未来我校将承担齐齐哈尔市、大庆市、绥化市、大兴安岭地区205名“头雁”培育工作,先期70%培育资金287万元。

  自我校接到黑龙江农业农村厅开展黑龙江省2022年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“头雁”项目培育机构遴选通知后,学校党委高度重视,建立由副校长崔卫国牵头的申报工作小组,组织相关人员对项目内容深入研究,广泛进行材料搜集与整理,根据项目要求撰写申报材料。学校克服省内突发疫情影响,及时按照要求报送材料,并与省农业农村厅相关人员进行多次沟通,对申报材料进行修改与完善。最终经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专家评议,包含我校在内的三所省内院校成功获批。

  现阶段我校已完成项目入库工作,并根据国家及黑龙江省实施方案编制了《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“头雁”项目实施方案》。同时,按照培训方案及时细化并完成培训场地、教材、师资、实践教学、资金预算等准备工作。719日,应用继教学院赴齐齐哈尔地区就“头雁”培育项目实践教学环节进行了前期走访、摸底、洽谈等准备工作。

  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“头雁”项目是为贯彻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、中央一号文件精神,加快培育乡村产业振兴人才队伍,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,自2022年起农业农村部、财政部启动实施的项目。原则上每年全国培育约2万名“头雁”,力争用5年时间培育一支10万人规模的乡村产业振兴“头雁”队伍,带动全国500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形成“雁阵”。黑龙江省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“头雁”项目原则上每年平均为每个县(市)培育10名左右“头雁”,2022年全省培育总额为620人,力争用5年时问培育一支3000人规模的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“头雁”队伍带动全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形成“雁阵”。

文/孙